关于202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“先锋党员”结果的公示
根据学院《关于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支部复评(同时在“优秀”等次的党员中推荐1名“先锋党员”)、党总支审议、党委审定。现将2024年度民主评议为“优秀”的党员和支部“先锋党员”名单(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其余正式党员均为合格。
公示期限:2025年4月3日—2025年4月6日。
反馈方式: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提倡实名向组织部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75-87760767
附件:
1.202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“优秀”等次名单
2.2024年度基层党支部“先锋党员”名单
组织部
2025年4月3日